关于举办2023年 预制混凝土构件专区行业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2023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大会和2023 定于6月2日至6月4日在南京举办。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预制混凝土构件企业的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2023年 专门设置了预制混凝土构件分会专区,在展现产业优秀企业最新创新成果的同时, CCPA预制混凝土构件分会还将在专区举办“预制混凝土企业创新发展与数字化转型”主题交流活动。
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将邀请各区域有代表性的企业,交流、分享企业创新发展与数字化转型经验,推广创新技术与新产品。
本次活动为公益性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流程详见附件2。
一、活动主题
预制混凝土企业创新发展与数字化转型
二、活动内容
(一)“预制混凝土企业创新发展与数字化转型”主题研讨会。邀请行业内领军企业领导和知名专家报告交流,聚焦预制混凝土企业创新发展与数字化转型。
活动时间:2023年6月3日下午14:00-16:00
活动地点:南京国际博览中心4号馆论坛区
(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专题发布会。参加发布会的企业面向全体观展客户进行30分钟的主题报告。
活动时间:2023年6月3日下午16:00-17:00
活动地点:南京国际博览中心4号馆论坛区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展示。
展览日期:6月2日至6月4日;
展览地点:南京国际博览中心4号馆(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00号,地铁2号线/10号线元通站)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CCPA预制混凝土构件分会
协办单位:北京预制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榆构有限公司
廊坊预则立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其他事项
1.有参加同期2023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大会需求的代表,请按《CCPA 2023行业大会提前注册流程》(详见附件1),办理注册交费。有关行业大会的30余场专业主题论坛和100余位专家的技术报告,各项活动具体通知请在协会网站(m.edujie.com)和微信公众号(zghntsnzp)查询。
2.参加展览的展示品和宣传品须在展会场地展示和发放,会议期间不得随意张贴及发放任何形式的宣传材料;非参加展览单位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宣传材料,敬请谅解。
五、联系方式
CCPA预制混凝土构件分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 娟 13070182752 池兴洋 18803142520
附件:1.CCPA 2023行业大会提前注册流程
2.2023 参观注册流程
附件1:
CCPA 2023行业大会提前注册流程
本次会议采用网上报名及对公汇款方式进行提前注册,提前注册步骤如下:
(一)在“ ”微信公众号点击“大会报名”,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大会报名系统。
(二)点击“报名参会”,按系统提示完成账号注册或登录后,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并提交,直至显示“您已成功报名”,点击“生成参会码”,完成报名。如您需要修改报名信息,可在报名系统首页“修改报名信息”中进行修改,并点击“更新信息”保存修改。
(三)报名成功后,请于2023年5月28日(以银行凭据为准)前将会务费(会员单位2200元/人,非会员单位2600元/人)汇款至协会账户。如使用个人名义汇款,请务必备注与报名系统“发票信息”中完全一致的单位名称;同一笔汇款需要分开发票的,请务必在报名参会界面的“留言”中备注。(协会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参会代表谅解)
户 名:
开户行:工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账 号:0200001409014475638
(四)报名成功且完成会务费交纳后,即完成提前注册。注册支付和开票状态可于1~3个工作日内在“个人中心”中查询。会务费开具电子发票,请在显示“已开票”后在所登记的电子邮箱内查收发票。
(五)请您按所选择的“报到时间”,在会议现场签到区出示参会码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该参会码可在“个人中心”中查看。
(六)报名成功后,如有需要,与会代表可根据情况选择“酒店住宿”进行酒店预订。
温馨提示:
1. 本次会议建议与会代表提前交费注册;对于现场交费的与会代表,会议无法预测现场排队交费耗时时间,敬请谅解。
2. 报名系统中的“酒店住宿”服务由本次会议服务公司慧旅会展提供。如有订房相关问题,请联系:
周一阳 17366007466,徐明15295355650。
3. 与会代表在提交酒店订单时,请注意阅读“房损须知”,以免为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附件2:
2023 参观注册流程
2023 参观免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官方公众号,点击菜单栏观众登记。
每位观众的信息只能注册一次,如同单位多人参观,请分别用各自的手机号注册。
登记成功后,主办方将给注册手机号发送确认短信,请注意查收。须凭二维码至南京国际博览中心3B登录厅免费换取胸卡后入场参观。
网站版权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 、CCPA、CCPA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本站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前必须经本网站同意并注明"来源:" (CCPA)"方可进行转载使用,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地址。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更多>>- 2018年度全国房屋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十强企业授牌2019-12-08
- CCPA预制混凝土构件分会 二届理事会六次会议召开2019-05-24
- CCPA预制混凝土构件分会会员代表大会暨二届理事会五次会议召开2018-05-22
- 关于发布2019年全国重点房屋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企业产量的通知2020-06-23
- 蒋勤俭一行参观考察万斯达2019-06-14
- 蒋勤俭:谨慎投资新的预制工厂,避免盲目扩大产能!2019-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