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三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情况
2023年7月至9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6〕14号)要求,开展了2023年三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工作,对全市正常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和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进行了评估。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已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情况
三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期间共对我市正常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及站点开展现场评估检查75家次,抽样检测95家次,其中现场评估检查平均得分为88.31分,检查内容包括管理信息平台、生产管理、原材料质量管理、出厂质量管理、企业试验室管理、能力核验及拌合物质量验证等方面;抽样检测得分率为99.25%,抽检样品包括预拌混凝土砂石骨料以及混凝土试块(拌合物)。
(一)现场评估检查情况
1.现场评估得分情况。三季度评估现场检查平均得分为88.31分,其中现场评估得分在100分~95分(含)的企业数量为1家、95分~90分(含)的企业数量为35家、90分~85分(含)的企业数量为22家、85分~80分(含)的企业数量为15家、80分以下的企业数量为2家,企业数量和占比情况见图1。
图1 三季度预拌混凝土企业平均得分区间情况
现场检查平均得分较高的为通州区(涉及企业11家)、朝阳区(涉及企业11家)、昌平区(涉及企业10家);现场检查平均得分较低的为延庆区(涉及企业4家)、怀柔区(涉及企业2家)、海淀区(涉及企业3家)。各区企业现场检查平均分见图2。
图2 三季度评估各区企业现场评估平均得分情况
2.各评估指标得分情况。本季度评估共计检查三级指标13275项次。其中,符合项共计10602项次,占比81.87%;基本符合项共计1618项次,占比12.49%;不符合项共计730项次,占比5.5%(三级指标不合格项次统计详见附件1)。根据评估指标分类,六项评估指标的平均得分率为88.31%,其中能力核验及拌合物质量验证、出厂质量管理、管理信息平台相关指标综合得分率较低,分别为83.83%、86.34%和86.66%。具体得分率情况见图3。
图3 三季度各检查指标平均得分率情况
(二)评估抽检情况
三季度预拌混凝土评估过程中共抽检样品665组,得分率为99.25%,包括砂石骨料190组,试块拌合物475组。其中抽检砂子95组,得分率为100.00%;抽检石子95组,得分率为98.95%;抽检试块拌合物475组,得分率为99.16%。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三季度现场评估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包括:一是质量跟踪生产记录信息不全,部分企业质量跟踪记录缺少现场试块养护情况及混凝土强度信息;二是原材料标识不规范,存在标识信息未及时更新等情况;三是部分企业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存在配合比调整超授权、调整未记录,调整依据和调整授权书内容不规范、不合理等情况。
二、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评估情况
三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期间共对我市8家正常生产的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开展了现场评估检查和抽样检测工作,其中现场评估平均得分为90.69分,检查内容包括原材料及配件质量管理(资料和现场)、试验室管理(资料和现场)、预制构件生产管理(资料和现场)、设备设施(现场)、资料及交付管理和过程管理信息化;抽样检测得分率为100%,抽检样品包括关键混凝土原材料(水泥、砂子)、钢筋、保温材料、试块以及预制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和回弹强度。
(一)现场检查情况
三季度现场评估检查平均得分为90.69分,其中90分及以上企业有6家,90分~85分(含)之间的企业有2家,无85分以下企业。本季度现场评估共检查三级指标930项,符合项共计821项次,占比为88.28%;基本符合项共计91项次,占比9.78%;不符合项共计18项次,占比1.94%。(三级指标不合格项次统计详见附件2)
(二)评估抽检情况
三季度装配式预制构件评估过程中共抽检构件原材料(水泥、砂、钢筋、保温材料)、试块拌合物和预制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和回弹强度52组,得分率为100%。其中构件原材料28组,得分率为100%;试块拌合物8组,得分率为100%;预制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和回弹强度各8组,得分率均为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季度现场评估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包括:一是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各项配置未能完全匹配相应管理要求;二是预制构件混凝土生产中配合比审批、调整授权无记录,混凝土强度评定过程不规范;三是企业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深化不足,无法满足构件生产中关键过程以及生产工序的衔接和可追溯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结合评估检查实际情况适时对评估指标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提升评估项目运行效率。各企业要提高对评估项目的重视程度,根据评估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分析原因,认真进行整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冬季施工期间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及时制定冬期混凝土生产管理制度或方案,严格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对配合比进行调整,提前做好冬施配合比试配工作。同时,加大对进场原材料质量控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加强对进场原材料尤其是防冻剂等材料的进场检验。
二是加强对预制构件关键生产工序的控制和关键原材料的管理,包括模具、钢筋及预埋件、混凝土质量控制等方面。同时加强冬施期间构件养护,及时调整温控曲线,避免因养护不到位导致构件开裂等现象,保证构件出厂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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