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 官方网站
相关报道
财政部:加强数据资产管理 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
时间:2024-01-16    来源:中国信用    分享:
财政部近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近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保障等3方面18条内容。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介绍,为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财政部制定了《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主要遵循五个原则:坚持确保安全与合规利用相结合,坚持权利分置与赋能增值相结合,坚持分类分级与平等保护相结合,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创新方式与试点先行相结合。

  《指导意见》确定的主要任务包括依法合规管理数据资产、明晰数据资产权责关系、完善数据资产相关标准、加强数据资产使用管理、稳妥推动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健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畅通数据资产收益分配机制、规范数据资产销毁处置、强化数据资产过程监测、加强数据资产应急管理、完善数据资产信息披露和报告、严防数据资产价值应用风险等。

  《指导意见》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正确处理数据资产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资产开发利用的关系。以保障数据安全为前提,对需要严格保护的数据,审慎推进数据资产化;对可开发利用的数据,支持合规推进数据资产化,进一步发挥数据资产价值。同时,建立数据资产分类分级授权使用规范。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依法依规维护各相关主体数据资产权益。

  对于公共数据资产,《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为提升履职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公共数据资产授权运营和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要求和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可授权运营主体对其持有或控制的公共数据资产进行运营。


网站版权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 、CCPA、CCPA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本站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前必须经本网站同意并注明"来源:" (CCPA)"方可进行转载使用,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地址。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更多>>

返回顶部

X

您正在使用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


若您无法正常浏览本页面,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请您更换为360、QQ、Chrome、火狐等其他浏览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