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资委、工商联,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
现将《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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