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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17    来源:CCPA经济运行部    分享:
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等文件精神,我会将继续遵循“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开展2019年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的诚信建设、规范行业信用秩序、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我会已连续7年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等文件精神,我会将继续遵循“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开展2019年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且为 会员。

  (二)成立已满2个会计年度,近2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三)没有处于联合惩戒失信名单中。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评价的企业,请填写《2019年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评价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邮寄至 秘书处或电子版发送至协会电子信箱。

  (二)审核通过后,协会为企业开通填报账户,企业登录 官方网站(m.edujie.com)首页“信用评价”专栏,进入信用评价在线填报系统。按填报要求填写申报书,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申报书并附相关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三、时间安排

  报名表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在线填报系统及书面材料截止日期:2019年8月30日

  结果公告:2019年11月(详见 官方网站m.edujie.com)

  发布结果并授牌:2019年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大会

  (注:有紧急需求的企业可提出申请,协会酌情受理信评工作,在行业大会统一授牌。)

  四、评定程序

  (一)初评

  委托专业评级机构对参评企业进行评审,并在征求相关机构、用户等意见的基础上,初步拟定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

  (二)公示

  评为A级及以上初评企业名单将通过 官方网站(m.edujie.com)、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www.bcp12312.org.cn)和中国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网站上公示,向社会征询意见。

  (三)终审并公告

  对公示所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核查,最终确定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并纳入混凝土水泥制品行业企业信用档案,并在 官方网站(m.edujie.com)、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www.bcp12312.org.cn)进行公告。

  (四)颁发证书

  向A级以上企业颁发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并向企业提交《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

  (五)复审

  根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评价结果有效期限定为三年。在有效期内对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

  五、评价结果的应用

  (一)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牌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信用二维码等可在媒体、产品销售、项目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企业宣传材料等方面使用。

  (二)评价结果将在 官方网站 (m.edujie.com)、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www.bcp12312.org.cn)、中国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等网站公布,在《混凝土世界》、《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等媒体及我会组织的各种行业活动中发布。协会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推广信用评价结果。 官方网站(m.edujie.com)开辟“信用评价”专栏长期进行信用评价的宣传。评价结果将作为其他评选、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促进上下游行业间互认评价结果,实现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上下游信息共享,帮助企业规避信用交易风险。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指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将相关市场主体所提供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其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对守信者,应探索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应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目前各级地方政府已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大力推动信用记录及信用报告的应用范围。

  六、评价费用

  每家参评企业收取服务费8000元(范围仅限于第三方服务费、信用评价报告费、证牌工本费等成本费用)。

  户  名: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账  号:0200001409014475638

  七、联系方式

   秘书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南配楼1345室

  邮政编码:100831

  联系人:姜莎莎  沈  冰

  联系电话:010-57811421

  电子信箱:ccpa@ccpa.com.cn

  附件:2019年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评价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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