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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据了解,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包括:上海市虹桥商务区、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义乌市、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厦门湖里区、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广东省广州南沙区、四川省天府新区、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
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之际,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门和单位于11月3日共同作出决定,在全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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