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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基本消除重度污染天数”将纳入目标
时间:2021-02-26    来源:北京日报    分享: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全面完成各项治理任务,超额实现“十三五”提出的总体目标和量化指标,圆满收官。“十四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编制全面改善空气质量的行动计划,仍然坚持PM2.5和优良天数两个指标,机动车污染减排将是“十四五”的重点和难点。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全面完成各项治理任务,超额实现“十三五”提出的总体目标和量化指标,圆满收官。“十四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编制全面改善空气质量的行动计划,仍然坚持PM2.5和优良天数两个指标,机动车污染减排将是“十四五”的重点和难点。

PM2.5和优良天数两个指标

“十三五”期间,我国大气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十四五”期间还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在2月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表示,“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编制全面改善空气质量的行动计划,目标设置仍然坚持PM2.5和优良天数这两个指标,“初步的考虑是337个城市的PM2.5要同比下降10%,相当于未达标城市要下降15%,优良天数从87%提高到87.5%,若扣除疫情影响,就相当于从84.8%提高到87.5%。”

刘炳江说,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的排放强度都有所降低,对完成目标起到了一定的“助推”作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通过国际通用的空气质量模型,科学评估了疫情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结果显示,疫情对PM2.5浓度影响为2微克/立方米,对优良天数比率影响为2.2个百分点。扣除疫情影响后,全国未达标城市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5.0%;优良天数比率为84.8%,比2015年上升3.6个百分点,仍然超额完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十四五”期间,全面改善空气质量的行动计划的目标指标如何设置,刘炳江表示:“PM2.5、优良天数、氮氧化物和VOCs四项指标,再加上基本消除重度污染天数,相当于五个指标。”

2021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要下降0.5微克/立方米,达到34.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提高0.4个百分点,达到85.2%。

机动车仍是PM2.5主要来源

“十三五”期间,我国PM2.5浓度下降了28.8%,根据专家评估结果,这主要得益于“治煤”的成效显著。二氧化硫浓度全国全面达标,使“十四五”二氧化硫退出约束性指标。而相比二氧化硫排放,燃油导致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虽有一定成效,但无论力度还是效果,远远不如二氧化硫的治理。截至2020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3.72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2.81亿。根据相关研究显示,机动车等移动源排放氮氧化物已经占到排放总量的60%左右,挥发性有机物占23%左右。由此可见,机动车等移动源已经成为我国大中城市PM2.5污染的主要来源,且其对污染的贡献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刘炳江说,拉抬PM2.5浓度上升的主要成分就是硝酸盐,即氮氧化物排放转化成硝酸盐,这在北京尤其明显。“所以,现在看来,氮氧化物减排成为了重点,也可以说是因为前期燃煤治理卓有成效,当前更加凸显了汽车的排放问题,汽车污染减排将是‘十四五’的重点,同时也是难点。”

科学制定目标减少人为重污染

刘炳江说,“十三五”期间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占比从2015年的2.8%已经下降到2020年的1.2%,重点地区改善更明显,从5.0%下降到1.9%。北京重污染天数从2015年的58天下降到现在一年只有几天,成绩还是比较明显的。且如今的重度污染天气过程特征改变也比较明显,持续的时间相对较短,浓度峰值大幅降低,范围相对集中,并且基本消除了严重污染天气。

对于如何完成“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的任务,刘炳江表示,经过分析全国重污染天数的构成,长江以南基本上没有重污染天气了,黄河到长江之间还有个别城市有,主要频发的地区是在京津冀、汾渭、东北和西北这四个地方,而且是局地的,不同地区重污染的成因不尽相同,如京津冀和汾渭平原主要是燃煤多,工业集聚,车也多,三大结构问题比较突出。

所以,对于“十四五”的目标任务,生态环境部将科学制定各地的重污染天数下降指标,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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