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确定首批六大领域、28个试点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按照《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部署安排,近日,浙江省组织完成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首批试点遴选工作,确定了六大领域、共计28个试点。试点单位将编制三年行动计划,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发挥良好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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