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 官方网站
推荐企业展示
【CCPA“一带一路”推荐目录】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1-08-12    来源:CCPA经济运行部    分享: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包括早强型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高强混凝土降粘性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机制砂及再生骨料专用聚羧酸减水剂、减水保坍醚酯共聚型聚羧酸母液等重点产品。


推荐项目: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申报企业: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包括早强型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高强混凝土降粘性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机制砂及再生骨料专用聚羧酸减水剂、减水保坍醚酯共聚型聚羧酸母液等重点产品。该系列产品得到了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的高新技术产品认证,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获得10余项发明专利。在广东省乃至全国得到广泛应用,例如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的外墙、内墙,深圳长圳公共住房项目的凸墙、双面叠合板墙、楼梯等预制部品部件。

早强型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产品匀质性指标:

项目

指标

外观

淡棕色或无色

PH值

5±2

总碱量/%

≤1.0

含固量/%

20.0±2.0

液体密度/(g/cm3

1.07±0.02(25°C)

氯离子含量/%

≤0.1

硫酸钠含量/%

≤1.0

受检混凝土性能指标:

检测项目

国家标准

出厂指标

减水率/%

≥25

≥25

泌水率比/%

≤50

≤50

含气量/%

≤6.0

≤4.0

凝结时间之差/min

初凝

-90——+90

-90——+20

终凝

抗压强度比/%

1d

≥180

≥190

3d

≥170

≥180

7d

≥145

≥160

28d

≥130

≥140

收缩率比/%

28d

≤110

≤105

深圳国际会展中心项目
长圳公共住房项目

申报企业情况介绍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墙股份,证券代码:002809)是中国第一家以混凝土外加剂为单一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总部坐落在广东省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区,毗邻广州增城、东莞城区,处在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圈中心地带。创业26年来,公司专注于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作为一家专注、进取的民营外加剂上市公司,红墙股份旗下有15家全资子公司,以广东为大本营,在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华中及西南地区共设有近30个生产基地。综合实力已连续5年排名全国前三,连续10年广东第一。2020年,红墙股份销售收入逾13.3亿元。红墙股份在全国拥有近千家客户,全国预拌混凝土行业10强中有5强选择红墙,全国预制管桩15强中有7强选择红墙。 

作为一家专注、进取的民营外加剂上市公司,红墙股份旗下有15家全资子公司,以广东为大本营,在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华中及西南地区共设有近30个生产基地。行业领先的自动化混凝土外加剂合成生产线和复配生产工艺,实现生产全程自动化精益生产,年产聚羧酸、萘系及萘系衍生物、氨基磺酸盐、脂肪族、葡萄糖酸钠等各类减水剂原液近百万吨。自建物流,产品更稳定,供货更高效。

在科研上,红墙投入数千万元,建立起行业领先的外加剂研发中心和混凝土工程中心,常态化研究全国各省市区域混凝土原材料的科学配比,在人才上聘请国内外著名行业专家、技术专家合作开发混凝土工程和外加剂领域前沿技术。与清华大学、同济大学、重庆大学等高校,及华润水泥、奥克股份、日本东邦等开展战略合作,实现产、学、研一体化,形成系列创新产品体系,形成预拌混凝土、水泥预制品、建筑工程、装配式建筑等外加剂和功能材料产品线,为客户提供完善的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能广泛解决各类混凝土材料应用问题,深受客户信赖。

近年来,红墙股份研发的高性能产品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公路桥梁、机场航运、超高建筑、商业楼盘、水利水道、市政建设、工业园区、院校展馆、电力能源等十多个建筑领域,积累数千个工程案例。在全国混凝土产量位居前列、拥有近50余家商品混凝土公司的华润水泥、上海建工、中国建筑、北京建工、西部建设、佛山汇江、中铁股份、中国铁建、中国中冶,居全球或全国前列的建华管桩、三和管桩、宏基管桩等全国知名客户均选择红墙的产品及服务。 

作为中国研发新一代混凝土外加剂的开路先锋,红墙初心不改,在服务于混凝土行业客户的创新之路上,不断前行,为外加剂发展的未来,提供技术研究,推动行业进步。 

2020广东红墙应邀参加了 ,公司组建了资深专家团队,在3天的展会期间针对混凝土行业热点难题,每日现场免费与观展来宾互动交流分享,通过生动的授课形式,为业内人士排忧解难。在混凝土大赛间隙,红墙在比赛现场展示了“混凝土抗离析及混凝土余废料处理实验”,吸引了众多观展来宾、行业客户的围观和好评。

2020 红墙股份展位


网站版权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 、CCPA、CCPA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本站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前必须经本网站同意并注明"来源:" (CCPA)"方可进行转载使用,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地址。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更多>>

返回顶部

X

您正在使用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


若您无法正常浏览本页面,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请您更换为360、QQ、Chrome、火狐等其他浏览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