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
5月1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意见》提出,构建有效协调的宏观调控新机制,全面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持续优化政府服务,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信用逐渐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之中,并在农民工欠薪、城市管理等社会治理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
《中国信用》杂志记者注意到,为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意见》强调,要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建立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培育具有全球话语权的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实施“信易+”工程。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强违法惩戒。加强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疫苗安全为重点,健全统一权威的全过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网络市场规制体系,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在完善市场化配置、激发市场活力方面,《意见》要求,加快建立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推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强化投资者保护。探索实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注册管理制,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标准和措施,发挥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同时,完善市场运行和监管规则,全面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建立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长效机制。构建优势互补、协作配套的现代服务市场体系。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全链条标准体系建设,发展“互联网+流通”,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
此外,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上,《意见》明确,健全破产制度,改革完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推动个人破产立法,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法规,实现市场主体有序退出。修订反垄断法,推动社会信用法律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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