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 官方网站
协会动态
关于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实施情况调研的函
时间:2024-07-25 来源:CCPA标准质量部 分享: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协会现面向全国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实施情况调研工作,目的是收集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标准执行实际信息,整理分析该标准的整体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现阶段该标准技术指标的先进性、科学性、适用性,发掘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为今后标准的修订提供数据支撑。



各有关单位:

强制性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6888—2018)由 组织起草,于2018年11月19日发布,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标准将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分为生产能耗和运输能耗两个部分,规定了现有预拌混凝土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限定值以及新建预拌混凝土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3个等级,并在计算方法中考虑季节因素、地域因素等的影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协会现面向全国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实施情况调研工作,目的是收集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标准执行实际信息,整理分析该标准的整体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现阶段该标准技术指标的先进性、科学性、适用性,发掘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为今后标准的修订提供数据支撑。

请于2024年8月15日前扫描后附二维码填写调查问卷。感谢对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协会将严格遵守信息保密要求,所收集的调研信息仅用于编制统计分析报告,并将向参与调研的邮箱发送该报告。

调研问卷二维码:

联系方式:

1.标准质量部

联 系 人:张庆欢 18515980625

联系电话:010-57811203

2.预拌混凝土分会

联 系 人:师海霞 13911486875

联系电话:010-57811304


附件:《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6888—2018).pdf(点击下载)


网站版权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 、CCPA、CCPA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本站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前必须经本网站同意并注明"来源:" (CCPA)"方可进行转载使用,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地址。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返回顶部

X

您正在使用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


若您无法正常浏览本页面,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请您更换为360、QQ、Chrome、火狐等其他浏览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