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 官方网站
行业新闻
水泥“银十”价格上涨,政策落地有望支撑行业修复
时间:2024-11-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分享:
国庆节前,低迷的水泥行业在“银十”迎来了久违的振奋信号。随着地产政策落地发力,水泥在供给端错峰生产以及行业加强自律措施下,看到了价格上涨、企业盈利得到恢复的曙光。

1730436530199676.jpg

近两年呈现“需求持续下降、价格低位波动、行业持续亏损”状况的水泥行业,“金九银十”成色明显不足。今年这一情况有所改变。

近日,湖北、湖南等地部分水泥企业发布调价通知函,涨价幅度从每吨30元至50元不等。这是继9月底长三角地区水泥熟料价格大幅上涨后,全国多地跟调水泥价格。

市场人士分析,9月地产投资持续下探,基建到位资金不足,加之部分地区受台风和强降雨等影响较大,整体需求较低,“金九”市场预期落空。不过,随着地产政策落地发力,水泥在供给端错峰生产以及行业加强自律措施下,看到了价格上涨、企业盈利得到恢复的曙光。

供给管控

推动价格上涨

今年上半年,水泥需求大幅下滑,供需矛盾异常突出,一些水泥企业为争抢市场份额,恶性竞争加剧,水泥价格不断探底。对于水泥行业面临的困局,多个省市行业协会曾发出倡议书,呼吁加强行业自律,抵制“内卷式”竞争,期盼行业早日走出困境。

值得注意的是,国庆节前,低迷的水泥行业在“银十”迎来了久违的振奋信号。

据数字水泥网消息,9月27日起,长三角沿江地区熟料价格计划一次性大幅上涨100元/吨。9月29日,江苏南京、扬州、泰州、淮安及盐城地区水泥价格上调50—100元/吨。随后,安徽合肥、铜陵、池州、马鞍山、安庆等地区水泥企业公布高标号水泥价格上调100元/吨。

“沿江水泥熟料价格,可以说是全国水泥价格风向标。”有华东地区水泥企业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2021年高点时华东区域水泥均价在700元/吨左右,今年国庆提价前水泥均价已下跌至370元/吨左右,几乎接近腰斩,水泥企业盈利水平持续走弱。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长三角沿江地区水泥企业曾先后四次涨价,价格上调幅度从每吨30元至50元不等。上述行业人士表示,此前提价落地情况不是很理想,提价后价格难稳住。“此次提价幅度大,而且企业挺价的意愿非常坚决”。

记者注意到,为了确保提价最终落地,相比7月至8月月均停产10天的计划,江浙地区企业在9月27日至10月31日每条生产线停产12天,减产35%;安徽沿江日均减产不少于4.5万吨/天(约占沿江总产能17%)。中信证券在研报中表示,今年旺季,龙头企业采取了历史上旺季最强停产力度,积极助推涨价。

卓创资讯分析师王琦认为,2024年6月开始,水泥价格开始同比止跌回升,同比涨幅逐渐扩大。进入10月份,全国水泥均价338.8元/吨,同比涨幅达9.68%。水泥价格上涨主要基于供应端控制手段,今年水泥企业通过常态化错峰策略控制水泥熟料产量。全年产能利用率最低的省份,熟料线运转天数比例仅有1/3。依靠这种严格的控制手段,实现了拉动水泥价格的回升。

沿江水泥企业超预期的涨价幅度,后续或有望推动全国新一轮复价。记者注意到,10月以来,湖北、湖南、广东等多地上调水泥价格。

10月11日起,粤西及珠三角地区一些主要厂家再次通知上调散装水泥价格20—30元/吨。记者在湖北宜昌市一家水泥企业最近发布的调价函中看到,为顺应市场行情变化,保证企业正常运转,自2024年10月20日起,对各品种包散装水泥价格上调50元/吨。湖南常德一家水泥企业在调价函中解释称,由于原材料价格连续上涨,水泥生产成本不断上升,自2024年10月18日起上调各品种水泥价格30元/吨。

政策加持

需求端变化可期

今年上半年,随着市场需求持续下行,水泥行业供需矛盾持续加剧。一季度水泥行业供需关系持续恶化,价格跌至谷底,尽管二季度各地积极减产涨价,盈利环比修复,但上半年行业仍亏损运行。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今年1至8月,我国水泥产量为11.59亿吨,同比下降10.70%,主要由于受到下游地产行业的影响,需求呈现疲软态势。根据卓创资讯,2024年1至9月,熟料线运转率平均为47%,同比下降11%;粉磨开工率平均为40%,同比下降6%。

“供应端继续压缩的空间已经很小,因此2025年水泥价格的关键因素将转移到需求端的改变上。”王琦认为,2025年水泥需求存在一定好转预期,主要基于两方面因素,房地产市场有可能在政策驱动下“止跌回稳”,以及流动性的释放,进而带动存量土地开发速度加快,以及新增房地产投资的增长。

据Wind数据,10月12日至10月18日,30个大中城市商品房销售面积273.7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62%,环比大幅提升93.74%。

10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在系列政策作用下,经过3年调整的房地产市场已开始筑底。住建部将通过货币化安置,再增加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截至10月16日,“白名单”房地产项目已审批通过贷款达到2.23万亿元,预计到年底前将“白名单”项目的信贷规模增加到4万亿元。

随着一系列地产组合拳的落地,市场上对于需求端能得到支撑持相对乐观的观点。天风证券在研报中指出,随着政策的持续发力,地产链条上相关建材基本面有望逐步完成筑底。在财政刺激预期升温背景下,四季度基建投资有望持续提速,对需求端形成进一步支撑。

多家上市公司也对政策的提振作用进行了回应。塔牌集团最近在接受机构调研时表示,近期中央持续稳地产,支持地方政府化债,预计对基建和房地产有一定的提振作用。公司将抓住销售旺季的机遇,密切关注需求复苏情况和市场竞争态势,灵活调整销售策略以应对市场变化。

“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标仍然是回稳,因此对于房价以及房地产投资的大幅提升不应当抱以太大预期,相应水泥市场需求也将趋向于小幅回升的预期。”王琦分析,预计水泥需求较2023年可能会有2%—3%的增幅,而相应对水泥价格的提振或许更为明显,全年均价或有10%左右涨幅,达到350至360元/吨。

出海降碳双轮驱动

需求下降、价格走低,直接导致水泥行业整体经营状况不佳。从部分水泥上市公司已经公布的三季报来看,亏损或利润下滑情况仍在持续。

全国最大的水泥企业海螺水泥,其产品销量在2020年达历史峰值后就一直下降。今年第三季度营收为225.85亿元,同比下降32.89%;净利润为18.73亿元,同比下降15.13%。前三季度营收为681.5亿元,同比下降31.27%;净利润为51.98亿元,同比下降40.05%。

其他水泥企业的三季报也不容乐观,山水水泥前三季度收入降22.4%,并产生了1.18亿元归属股东净亏损;天山股份在前三季则止盈转亏,归母净利润亏损额超37亿元。

在此背景下,头部企业积极“出海”寻求新的业绩增长点。与此同时,面对即将被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多家公司制定了清晰的绿色低碳目标,围绕“碳减排”加码布局。

中国北方最大的水泥产业集团冀东水泥,今年首次涉足海外市场。4月27日,冀东水泥就收购中非冀东建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项发布公告,目前该公司已成为冀东水泥的全资子公司。

中非建材所属曼巴水泥及南非大陆水泥分别为水泥生产制造公司、石灰石供应公司。有行业内人士分析,南非水泥人均年消费量约为210公斤/人,低于全球平均580公斤/人的水平。南非水泥年销售量约1300万吨至1400万吨,且呈平稳上升趋势,但南非现有带窑水泥企业的水泥年产能为1120万吨。“这对于进入深度调整期的水泥企业来说,是一个非常有诱惑力的市场。”该业内人士表示。

从已经布局海外业务的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来看,因海外市场的供需关系显著好于国内,所以毛利率更高。最早布局海外水泥市场的华新水泥,第三季度营收同比增长2.29%,得益于海外水泥并购产能增量持续释放,对冲国内水泥销量下行的压力。

财报数据显示,上半年华新水泥实现海外营收36.97亿元(其中海外水泥业务营收占96.78%),同比增长55.46%,实现净利润5.03亿元(占公司全部净利润49.19%),海外产品净利率达13.60%。海外水泥销量759.76万吨,同比增长47.0%;营收35.78亿元,同比增长55.41%。

上海证券测算,上半年华新水泥海外水泥售价约470.94元/吨,高于国内水泥244.46元/吨的平均售价。莫桑比克、马拉维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公司海外水泥熟料产能将达到1845万吨/年,水泥粉磨能力将达到2520万吨/年。

采访中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在行业发展步入瓶颈期时,出海这种模式有助于企业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国际化布局正逢其时。而水泥行业转型发展的另一机遇即是实现“双碳”目标。

9月,生态环境部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计划分两个阶段将水泥行业纳入碳市场。

湖北水泥行业相关人士认为,全国碳市场首次扩围,对水泥企业在生产运营、数据管控、交易成本、节能减碳投资等方面都将带来重大影响。随着碳配额从基本满足到从紧降低,将有效促进减产,进而影响竞争力和供需格局。大型生产企业有更强的财务实力和执行能力来管理成本和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投资的增长,小型生产企业可能最终被迫退出市场,从而引发另一轮行业整合,提高行业集中度。

记者注意到,华新水泥在4月底完成了全国碳市场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碳资产回购交易,交易规模达1亿元,融资资金将投向降碳技术改造和生产系统升级。碳减排目标方面,海螺水泥计划2025年的二氧化碳排放(熟料工序)强度较2020年降低6%。(证券时报记者 刘茜)


网站版权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 、CCPA、CCPA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本站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前必须经本网站同意并注明"来源:" (CCPA)"方可进行转载使用,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地址。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返回顶部

X

您正在使用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


若您无法正常浏览本页面,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请您更换为360、QQ、Chrome、火狐等其他浏览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