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复评申报书
根据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字[2009]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 信用评价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在获得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三年有效期内,每年对已取得信用等级的企业进行一次复评。经研究决定,现对已取得2012年、2013年信用等级的企业开展2014年复评工作。
请下载:
网站版权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 、CCPA、CCPA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本站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前必须经本网站同意并注明"来源:" (CCPA)"方可进行转载使用,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地址。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更多>>- 关于2014年度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复评结果公告2014-11-17
- 关于开展2014年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复评的通知2014-06-30
- 关于2013年度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复评结果公告2013-12-17
- 关于开展2023年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评价复评的通知2023-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