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新材与安徽海螺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7月19日,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新材”)与安徽海螺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科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安徽海螺集团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丁锋,安徽海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乐健,海螺科技副总经理陈烽,海螺科技副总经理周焱昌等;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唐琳,中建新材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赤,中建新材助理总经理、四川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王业江出席签约仪式。
会上,丁锋对唐琳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海螺科技的发展历程和公司基本情况,希望双方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在资本合作、产品开发、市场融合、人才培养等四个方面开展合作。
陈赤对海螺科技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介绍了中建新材的业务布局及发展,表示双方企业性质相同,价值理念一致,双方在很多业务方面有互补性,合作大于竞争,要进一步优化合作交流机制,强化国内及海外业务合作。
唐琳表示战略协议的签订是进一步落实中建西部建设与海螺集团战略合作的重要体现,希望双方在投资布局、市场融合方面加强合作,互相补位,共同做大做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随后,中建新材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赤,海螺科技副总经理陈烽分别代表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投资布局、产品开发、终端市场、海外市场等方面构建多方全面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
海螺科技市场部负责人、宁波海螺新材负责人、副总工程师、中建新材市场部负责人、东南区域负责人及技术总监参加座谈交流。
网站版权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 、CCPA、CCPA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本站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前必须经本网站同意并注明"来源:" (CCPA)"方可进行转载使用,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地址。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更多>>- 中建新材入列国家级“绿色工厂”2023-04-06
- 中建新材一项技术成果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024-07-22
- 中建新材助力世界最大跨度公铁两用跨海大桥完成塔座施工2024-07-24
- 中建新材助力“世界梁王”顺利完成浇筑2024-08-20
- 中建西部建设与红狮控股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2021-12-03
- 海螺集团与凯盛科技集团签署新能源项目战略合作协议202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