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 官方网站
2022混凝土科学技术奖
【科技进步类】三等奖:城市道桥用抗扰动水泥基材料制备及应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时间:2023-09-15    来源:CCPA科技工作部    分享:
本项目通过试验分析车桥耦合扰动对混凝土有何影响,并对抗扰动混凝土抗扰动能力进行分析研究,并研究抗扰动混凝土受损伤后在自然养护状态下的自愈合能力。


2022年度

混凝土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

项目展示


2022年度 混凝土科学技术奖工作于2022年5月启动,至2023年1月圆满完成。报名期间共收到有效申报项目44项。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初评及终评,共计36个项目获奖,包括一等奖1项、二等奖16项、三等奖19项,其中“科技进步类”22项、“技术革新类”14项。


三等奖项目

城市道桥用抗扰动水泥基材料制备及应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主要完成单位: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完成人:文俊强、田景松、庞永龙、张硕、魏宇、刘奎启、王波、孙义、张子翕、杨荣俊


项目概况  

在城市主干道桥梁修复及拓宽施工中,交通压力越来越大,为了减少施工对交通的影响,不断路施工已经成为强制要求,由此带来在桥面维修改造中出现行车激发扰动带来混凝土开裂的新问题。

本项目通过试验分析车桥耦合扰动对混凝土有何影响,并对抗扰动混凝土抗扰动能力进行分析研究,并研究抗扰动混凝土受损伤后在自然养护状态下的自愈合能力。

主要研究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实地跟踪检测,确定车桥耦合扰动的扰动频率及扰动振幅等参数,为实验室模拟提供依据。
(2)以硫铝酸盐水泥混凝土为研究对象,在实地检测的扰动参数范围内,研究了不同扰动程度,不同扰动阶段对混凝土抗压、抗折强度的影响;通过电通量变化、动弹模量变化、孔结构变化实验研究扰动对混凝土微观结构的影响。
(3)以硫铝酸盐水泥为胶凝材料,以ECC材料为设计理念,研究并制备CSA-ECC抗扰动混凝土,通过受扰后材料力学性能变化、内部结构是否稳定、扰动后是否开裂等角度评价其抗扰动能力。
(4)通过研究了不同扰动程度对混凝土的影响,制定一套扰动分级评价指标,根据不同扰动级别可制备不同抗扰动等级的混凝土。
(5)通过力学性能恢复、动弹模量恢复及追踪裂缝修复情况等方法,研究了CSA-ECC材料发生开裂现象后的自愈合能力。
本项目采取试验研究和工程应用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实施技术路线如图所示。

640.png


主要创新点  

借鉴工程水泥基材料(ECC)的思路,利用硫铝酸盐水泥复合高弹高模纤维配制早强快硬高韧性混凝土,在保证混凝土快硬早强的同时,赋予材料较高的韧性。新型抗扰动混凝土采用预拌方式,实现大方量地应用。
课题组采取了现场检测、室内模拟、实际工程应用结合的研发方法,针对城市桥梁的抗扰动水泥基材料进行了系统研究,取得主要成果如下:
(1)掌握了北京市主要类型桥梁的振动特性及扰动规律;
(2)发明了抗扰动混凝土模拟试验装置,得出了扰动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规律;
(3)提出了控制混凝土初终凝时间及提高韧性的关键技术路线,研发了新型快硬早强、高韧性、具备一定自愈合能力的抗扰动混凝土;
(4)针对桥梁扰动特性,提出了扰动分级评价方法、技术指标,编制了应用技术规程。

应用效果  

项目所在清河火车站,匝道工程湿接缝部位共计六联加宽桥,加宽桥梁桥型为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湿接处混凝土为C50强韧性聚丙烯纤维抗扰动混凝土,湿接段宽度为60cm宽,厚度为36cm,六联桥合计湿接长度为604m,混凝土量合计约为380m3,销售单价3850元/m3,实现产值近150万元。

640 (1).png
640.jpg
640 (2).png

北京清河火车站匝道桥工程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企业介绍  

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7年7月,注册资本金6550万元,现隶属于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专门从事商品混凝土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专业混凝土公司。2017年获得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2021年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证,2022年被认定为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2022年通过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高强公司资产总额超12亿元,具备400万立方米混凝土年生产能力。2022年实现产量309万方,营业收入13.84亿元。配备有12套搅拌机组,41辆罐车,6台泵车,资本实力雄厚。旗下拥有5个直属搅拌站和1个全资子公司,京内场站已全部成为北京市绿色生产达标站,供应范围覆盖六环路内整个市区,是北京市混凝土行业的龙头企业,是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预拌混凝土先进单位。
1694770478896692.jpg
1694770490242846.png
1694770499825101.png
640 (5).png
640(6).jpg
640(7).jpg
640(8).jpg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网站版权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 、CCPA、CCPA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本站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前必须经本网站同意并注明"来源:" (CCPA)"方可进行转载使用,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地址。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更多>>

返回顶部

X

您正在使用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


若您无法正常浏览本页面,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请您更换为360、QQ、Chrome、火狐等其他浏览器.

Baidu
map